这个等式也不需要再去同其他商品的价值等式排成一个行列,因为金这个等价商品已经具有货币的性质。
▲钻石 资料图片钻石属于一种矿石,因为稀有又具有收藏性、装饰性而价格昂贵。
货币在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时,只是表现价值,不是实现商品的价值,所以,并不需要真正的货币,只要有观念上的货币就可以了。
就算商品的价值再高,也不用非得通过真实的金来表现,只用想象或是观念上的货币就可以了。但是,在这里要强调的是,并不是说商品的价格就可以抛开一切而只凭想象,它是由实实在在的货币材料而决定的。比如说,要表现一吨铁的价值,就要先确定它到底是由金来做价值尺度,还是由银来做价值尺度。价值尺度不同,表现的价格不同。
作为价值尺度和作为价格标准,货币执行着两种完全不同的职能。作为人类劳动的社会化身,货币是价值尺度。作为规定的贵金属重量,货币是价格标准。作为价值尺度,货币是用来使各种商品的价值转变为价格,使它成为想象的金。而作为价格标准,它计量着这些贵金属的重量。价值是用以计算商品的价值,而价格标准则是用一个固定的金属来计量各种不同的金属。
为了简单起见,我们在本书中的各处都将金假定是货币商品。金的第一个职能,是为商品世界提供表现价值的材料。它把商品表现为一定的金量,或者说,是把商品价值表现为同名的量,使商品在质的方面相同,可以在量上进行比较。因此,金执行一般的价值尺度的职能,并且因为金只担当这个职能,金这个特殊的等价商品才成为货币。
▲制作精美的点心 资料图片因为食品工业的固定投入少,推动劳动力资本相对增多,导致食品工业成为利润率较高的行业。图中是制作精美的点心。
也就是说,并不是由于有了货币,商品才可以互相比较的。恰恰相反,因为一切商品作为价值都是人类劳动的物化,所以它们本身就可以相互比较,能用同一个特殊的商品来计量自己的价值。这样,这个特殊的商品就成为它们共同的价值尺度或货币。货币作为价值尺度,是商品内在的价值尺度即劳动时间的必然表现形式。
商品在金上的价值表现,是商品的货币形式或它的价格。如,铁、小麦、麻布等,它们的价值虽然看不见,但是存在于这些物的本身中。它们的价值通过与金相等,同金发生一种不可捉摸的关系而表现出来。所以,它们要用一个社会公认的形式表现出来,比如,如果要表现铁的价值,只要有“1吨铁=2盎司金”这样一个等式就够了。并且,货币商品的使用价值二重化了。同任何商品一样,货币只能相对地通过别的商品表现自己的价值量。它本身的价值是由生产它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决定的,并且是通过每个含有同样多劳动时间的别种商品的量表现出来的。规律,会自发地通过社会行动使某种特殊的商品分离出来,用它来表示一切商品的价值。
▲图中描述的是两个商人正在劳动。他们为了让鱼的保质期更长一些而把鲜鱼放入木桶里面做成腌鱼。这样不但可以使鱼的保质期得到延长,还方便把鱼卖到更远的地方去,增加了收益。
起初,只是在小范围内出现一般等价物,并且也不固定。到后来,随着商品交换日益突破地方的限制,一般等价形式就固定在某个特殊的商品上面,或者说结晶为货币形式。
货币结晶是交换过程的必然产物。在交换过程中,各种不同的劳动产品事实上彼此等同,从而事实上转化为商品。交换的扩大和加深的历史过程,使商品本性中潜伏着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对立发展起来。随着劳动产品转化为商品,商品就在同一程度上转化为货币。
▲铜币 资料图片金属作为价值尺度的职能,在中国有悠久的历史。由于铜价较为便宜,铜币就成了人们生活中最常见的通用货币。图中是中国古代的一枚铜币。
货币形式也就日益转到那些天然适于执行一般等价物这种社会职能的商品——贵金属身上,也就是所说的,“金银天然不是货币,但货币天然是金银”。
我们已经知道货币的一种职能,它是商品价值的表现形式,或者是借以取得社会表现的材料。而现实的要求是,这种物质只有能保证它被分成的每一份都是均质的,才能成为价值的适当的表现形式。除了必须能够随意分割,还要能够随意地把它的各部分合并起来。金▲卖方的鱼 德国 油画 1670年鱼摊上的鱼其实就是商品,同时它还是渔夫剩余劳动产物。
每个商品的拥有者都只想让渡自己的商品,以此来换取其他的具有能够满足他自己需要的使用价值的商品。从这一点来看,交换对于他只是个人的过程。
另一方面,他想通过与他所中意的任何另一种具有同等价值的商品的交换来实现自己商品的价值,不管他自己的商品对于这另一种商品的所有者是不是有使用价值。从这一点来说,交换对于他是一般的社会过程。但是,问题是同一过程不可能同时是一切商品所有者的个人过程,且又只是一般社会的过程。
埃及一城堡外的阿拉伯驼帮 让·莱昂·热罗姆 法国 油画图中,是一队长途跋涉的阿拉伯驼帮,正在埃及一个城堡下,饮水休息。
所以,我们只要仔细看一下就会发现:对每一个商品所有者来说,每个别人的商品都是他的商品的特殊等价物,而他的商品是其他一切商品的一般等价物。因此,没有一种商品是一般等价物,所以,商品也就不具有使它们作为价值彼此等同、作为价值量互相比较的一般的相对价值形式。因此,它们并不是作为商品,而只是作为产品或使用价值彼此对立着。
产品所有者在交换的过程中,随着产品交换的发展,商品本性的商品世界的完成形式即为货币形式。它用物的形式掩盖了私人的社会性质和私人劳动者的社会关系。这种形式恰好形成资产阶级经济学的各种范畴。因此,一旦商品世界的全部神秘性被看穿,在商品生产的基础上笼罩着劳动产品的一切魔法,就立刻消失了。
交换过程
我们知道,商品是不能自己到市场上去的,更不能自己去完成交换,所以,要使这些物作为商品相互发生关系,商品所有者必须先彼此发生关系。商品所有者只有通过共同一致的意志行为,才能让渡自己的商品,占有别人的商品,达成商品交易。
▲富裕的布鲁日 图片资料图中,在纺织中心布鲁日的港口,几个商人正聚在一起品尝刚刚运到的新酒,不远处的一架起重机正在从船上向下卸酒。
对商品所有者而言,因为他自己的商品没有直接的使用价值,所以才把它拿到市场上去交换。他的商品对别人有使用价值。因此,商品必须全面转手,这种转手就形成商品交换。
商品在能够实现使用价值以前,首先要实现价值。而另一方面,商品在能够作为价值实现以前,必须要证明自己是使用价值,因为耗费在商品上的人类劳动,只有耗费在对别人有用的形式上,才能算数。这种劳动对别人是否有用,生产的产品是否能够满足他人的需要,只有在商品交换中才能证明。人类劳动的等同性,使劳动产品取得了等同的价值对象性这种物的形式;用劳动的持续时间来计量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使劳动产品取得了价值量的形式;最后,劳动的那些社会规定借以实现的生产者的关系,使劳动产品取得了社会关系的形式。
▲布匹交易大厅这幅画表现的是在英国的约克郡一个布匹交易大厅里面,布商们在忙着讨价还价,他们不但要谈价格,还要衡量自己的布匹质量与价格是否能在市场中具有竞争力。
劳动产品只是在它们的交换中,才取得一种社会等同的价值对象性,这种对象性是与它们的感觉上各不相同的使用对象性相分离的。劳动产品分裂为有用物和价值物,实际上只是发生在交换已经十分广泛和十分重要的时候。那时有用物是为了交换而生产的,因而物的价值性质还在生产时就被注意到了。从那时起,生产者的私人劳动真正取得了二重的社会性质。一方面,生产者的私人劳动必须作为一定的有用劳动来满足一定的社会需要,从而证明它们是总劳动的一部分,是自然形成的社会分工体系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只有在每一种特殊的、有用的私人劳动可以同任何另一种有用的私人劳动相交换从而相等时,生产者的私人劳动才能满足生产者本人的多种需要。完全不同的劳动所以能够相等,只是因为它们的实际差别已被抽去,它们已被视作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被视作具有共同性的抽象的人类劳动。私人生产者的头脑把他们的私人劳动的这种二重的社会性质,只是反映在从实际交易、产品交换中表现出来的那些形式中,也就是把他们的私人劳动的社会有用性,反映在劳动产品必须有用,而且是对别人有用的形式中;把不同种劳动的相等性这种社会性质,反映在这些在物质上不同的物即劳动但是每一个这样的等式倒转过来也包含着一个同一的等式:1件上衣=20码麻布,10磅茶叶=20码麻布,等等。
商品的拜物教性质及秘密
商品看似是一种简单平凡的东西,但通过分析能发现,它充满形而上学的微妙和神学的怪诞。
人按照对自己有用的方式,通过自己的活动来改变自然物质的形态。例如,用木头做桌子,木头的形状就改变了。可是桌子还是木头,还是一个普通的可以感觉的物。但是桌子一旦作为商品出现,就变成一个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物了。
商品的这种神秘性质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呢?首先,它不是来源于商品的使用价值,或是价值规定的内容。其次,这种神秘性也不是来自于形成商品价值的劳动本身。商品形式的奥秘在于:商品形式在人们面前把人们本身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产品本身的物的性质,反映成这些物的天然的社会属性,从而把生产者同总劳动的社会关系反映成存在于生产者之外的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通过这种转换,劳动产品成了商品,成了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物或社会的物。它在人们面前采取了物与物的关系的虚幻形式,这种形式就是商品拜物教。劳动产品只要作为商品来生产,就带上了拜物教性质,因此拜物教是同商品生产分不开的。
▲密苏里河上的毛皮商人 厄宾姆 油画图为19世纪中叶,晨曦中,两个皮毛商人驾着独木舟在密苏里河上远途贩运。
商品世界的这种拜物教性质,是来源于生产商品的劳动所特有的社会性质。私人劳动成为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只是由于交换使劳动产品之间,使生产者之间发生了关系。因此,在生产者面前,他们的私人劳动的社会关系就表现为人们之间的物的关系和物之间的社会
商品体尽管看起来是五花八门的,但是,它们的内在的价值,都要表现为大小不等的想象的金量。为了能使各种商品的价值作为不同的金量可以互相比较、互相计量,这样就有必要在技术上把某一固定的金量,作为商品价值的计量单位。这个计量单位本身通过进一步分成等份而发展成标准。由于金、银、铜这些金属,早在变成货币之前就已经有了重量标准,像磅、盎司、斤、两、钱等等,所以,在一切金属的流通中,原有的重量标准的名称,也是最初的货币标准或价格标准的名称。
金能够充当价值尺度,只是因为它本身是劳动产品,因而是潜在可变的价值。
金的价值变动丝毫不会妨碍金执行价格标准的职能。不论金的价值怎样变动,不同的金量之间的价值比例总是不变。哪怕金的价值跌落1000%,12盎司金的价值仍然是1盎司金的12倍,在价格上,问题只在于不同金量彼此之间的比例。另一方面,1盎司金绝不会因为它的价值涨落而改变它的重量,也不会因而改变它的等份的重量,所以,不论金的价值怎样变动,金作为固定的价格标准总是起同样的作用。
金的价值变动也不会妨碍金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这种变动会同时影响一切商品,因此,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它们相互间的相对价值不会改变,尽管这些价值这时都是在比过去高或低的金价格中表现出来。
价格形式不仅可能引起价值量和价格之间即价值量和它的货币表现之间的量的不一致,而且能够包藏一个质的矛盾,以至货币虽然只是商品的价值形式,但价格可以完全不是价值的表现。
金所以能充当观念上的价值尺度,只是因为它在交换过程中已作为货币商品流通。所以,在观念上的价值尺度中,隐藏着坚硬的货币。
流通手段
一、商品的形态变化
货币的流通手段是由商品的形态变化而生产的,货币流通只是商品流通的反映。
商品因为交换过程,而从把它们当作非使用价值的人手里转到把它们当作使用价值的人手里,这个过程是一种社会的物质的变换,一种有用的劳动方式的产品代替另一种有用劳动的产品。
▲巡视图中,殖民官员正在巡视殖民区。
商品一到它充当使用价值的地方,就从商品交换领域转入消费领域。在这里,我们只考察为社会的物质变换作媒介的商品形式变换或商品形态变化,也就是要考察交换过程中包含的商品形态变化,而不去管社会物质变换本身的问题。
商品的交换过程是在商品——货币——商品的形式变换中完成的,也就是W——G——W。
我们看到,商品的交换过程包含着矛盾和互相排斥的关系。商品的发展并没有扬弃这些矛盾,而是创造这些矛盾能在其中运动的形式。也就是说,商品交换过程包含着矛盾对立关系。商品的发展为这些矛盾的运动提供了解决的方法。
就全部过程的形式说,商品的交换过程是由两个互相对立而又互相补充的形态变化构成的:
首先,是W—G形态,即从商品变形为货币,它是商品的第一形态变化,也就是卖。这个时候,是商品的一次惊险的跳跃,因为此时货币在别人的口袋里,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任何一个商品生产者都不能决定商品的生产和交换,也就是说他不能保证商品一定都能变换成货币。如果不能让商品对货币的所有者有使用价值,就不能把货币从他的口袋里掏出来,商品生产者就会遇到沉重的打击。
然后,是G—W形态,从货币变形为商品,即商品的第二形态变化,也就是买。相对来说,这个形态是比较容易实现的。货币作为公认的一般等价物,是肯定能够出让的商品。
观察商品的这两个形态变化,我们就能够看到,对商品所有者来说,前者W—G是卖的行为,后者G—W是买的行为。只有卖买结合,商品的形态变化才得以完成。卖和买这两种对立面的行为是按照为买而卖的方式统一起来的。
▲换银子 插图 14世纪图中描写的是人们用银子兑换纸币的情景。
商品的每次形式变换,都是通过两种商品—普通商品和货币商品的交换实现的。也是因为交换过程,才造成了商品分为商品和货币这种二重化。
▲茶叶贸易 资料图片此图描绘的是在中国的明代,皇帝派人到南方地区进行茶叶的采购,以供自己享受。
在交换过程中,商品内部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对立,表现为一种外部的对立。在这个对立中,商品是当作使用价值,货币则当作交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