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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老子思想中,“不尚贤”之说一直极受争议。本文认为,老子“不尚贤”非“尚不贤”、愚民,而是对“尚”之主观专断、“尚”之偏私、“尚”带来的“争”之反对,是对周秦间“文敝”、“大伪”以及对人才空前需求问题的回应,追求的是让每个人都成为“贤”,具有彻底的平等色彩。
春秋战国时期是大动荡、大变革时期,各诸侯国对人才的需求也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随世卿世禄制的弊端日益显现,“尚贤”成为百家争鸣中的主流思潮。如孔子曰:“先有司,赦小过,举贤才。”(《论语·子路》)墨子更直接批评世卿世禄制不尚贤的问题:“今王公大人,其所富,其所贵,皆王公大人骨肉之亲、无故富贵、面目美好者也。……使治其国家,则其国家之乱,可得而知也。”(《墨子·尚贤下》)他还直接指出:“夫尚贤者,政之本也。”(《墨子·尚贤上》)但老子《道德经》第三章却出现了截然不同的论调:“不尚贤,使民不争。”学界对此争议不断。本文将对“不尚贤”进行辨析,并进一步分析其理论背景以及老子的人才观。
一、“不尚贤”内涵辨析
关于老子“不尚贤”之说,学界呈现出多样的理解。余英时等学者将此与老子“常使民无知无欲”“民之难治,以其智多”等联系,认为此为老子主张“愚民”的证据。[ 余英时:《 反智论与中国政治传统———论儒、道、法三家政治思想的分野与汇流》,《中国知识分子论》,河南人民出版社,1997,第43—46页。]对此学界已多有反驳,如陈鼓应指出:“所谓‘无知’,并不是行愚民政策,而是消解巧伪的心智。[ 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商务印书馆,2016-5-1,第89页。]”又有很多解读在“贤”字上下文章,如河上公注曰:“贤谓世俗之贤,辩口明文,离道行权,去质为文也。[ 王卡校,河上公著:《老子道德经河上公章句》,中华书局,1993-8,第8页。]”蒋锡昌则认为:“《说文》:‘贤,多财也;从贝,臤声。’不尚贤,由不尚多财。[ 蒋锡昌:《老子校诂》,上海古籍出版社,2026-3,第12页。]”以上解读虽皆可备一说,但毕竟异于先秦诸子对“贤”内涵的主流理解和常见用法。邓伟龙指出“不尚贤”非“尚不贤”很有见地;但他认为“‘贤’字本义是违背‘道’之创生、利万物而不害的使万物‘自己而然’的对生灵进行‘人为’戕害之‘有为’技能[ 邓伟龙:《老子“不尚贤”辨》,诸子学刊,2021-1,第16-29页。]”,又似乎解释得过于辗转周折。
笔者认为,理解这句话首先要理解老子“不尚贤”的原因,即“使民不争”。“不争”是老子思想中极关键之特征。其曰:“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道德经》第八章)由此可知“不争”是“道”的重要表现。显然,“贤”本身并不能引发民“争”的问题,故老子“不尚贤”所反对的应为“尚”而非“贤”。他批判的是世俗于人才选拔之功利化、标准化甚至于唯一化之取向。
当统治者进行“尚”的时候,本身就树立了人为的价值评判之标准。于此,我们可以联系《道德经》的第二章:“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老子在此即指出“美”“善”皆人之主观,当“美”“善”等价值标准被确立之后,“恶”“不善”的观念也相对产生,于是有了主观执着与专断判断,这样的主观必然会引发非“道”的“争”。因此圣人的做法是“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以此类推,则“尚”亦会带来“不尚”,而与美丑善恶同,“尚”与“不尚”亦皆人之主观,是人之“为”、人之“言”,老子所不取。
由此延伸,则“尚”的背后必然是人之偏私。而《道德经》第五章又曰:“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此处的“不仁”,即所谓“不偏私”[ 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商务印书馆,2016-5-1,第93页。]。因而,如“尚”之行为必然排除在“不仁”之外,即非圣人所为。
再联系《道德经》第三章本身,老子将“不尚贤”与“不贵难得之货”并举,并言“不见可欲”。可见在老子看来,统治者的“尚”“贵”必然会引发民众之“欲”——统治者推崇什么,百姓就会渴望什么。而这样的“欲”带来的即是“争”,即是民心之“乱”。而圣人要做的,即是“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消除民众过度的欲望和争心。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老子的“不尚贤”反对的是“尚”。儒墨之“尚贤”强调的是“如何选拔和使用人才”,而老子之“不尚贤”强调的是消除“争”的动机、反对主观价值标准的单一化。
二、“不尚贤”历史背景探析
春秋战国时期“尚贤”不仅是百家争鸣之主流,亦是当时各诸侯国政治之主流。而老子惟独强调“不尚贤”,故有必要进一步对其思想之历史背景进行探析。
对这一问题,司马迁在《史记》中的一段评述十分值得参考:“文之敝,小人以僿,故救僿莫若以忠。三王之道若循环,终而复始。周秦之间,可谓文敝矣。”郑玄注曰:“文,尊卑之差也。薄,苟习文法,不悃诚也。”“僿”即“薄”之义。司马迁指出了周秦之间礼乐尊卑等级制度之困境,即所谓“小人以僿”。而《道德经》第十八章亦指出:“智慧出,有大伪。”当“苟习文法,不悃诚也”的风气蔓延至人才领域,便出现了大量的“伪贤”。“僿”与“大伪”,在人才领域皆指向“文法”之“尚”、人为标榜之下社会浮现出表里不一之“伪贤”。换言之,周秦之间,“文”出现固化、“尚贤”价值导向发生单一化与异化时,其亦走向了自身之反面,带来了“大伪”的虚伪与投机。
对于这一点,其余诸子也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如《韩非子·二柄》中曰:“人主好贤,则群臣饰行以要君欲,则是群臣之情不效。”“要君欲”即“尚”所引发的民众之“欲”、民心之“乱”。“饰行”即是这种“欲”与“乱”所引向之“僿”、“大伪”。《庄子·外物》进一步言:“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这里的“饰小说以干县令”,即“僿”、“大伪”的具体表现。
因此,老子之“不尚贤”指向的时代问题,或即司马迁所谓周秦之间之“文敝”,即社会之“尚”在实践中的标签化、单一化、虚伪化。他亲眼目睹了“文敝”与“尚”之异化,因而提出“不尚贤”的主张。是故老子曰:“我无欲,而民自朴。”(《道德经》第五十七章)老子理想社会之民,其“朴”,即王弼注之“守其真也”。
三、“不尚贤”与老子人才观之联系
经上述分析可知,老子“不尚贤”反对的是“尚”之行为本身的主观专断以及其引向的“争”与“大伪”。那么,在“不尚贤”的前提下,老子又崇尚怎样的对待人才的方式呢?他又该如何平衡“不尚贤”与春秋战国时期对人才之空前需求之间的张力呢?这里有必要进一步分析老子所持有的人才观。
我们首先要分析老子的人才标准。《道德经》第四十五章曰:“大巧若拙,大辩若讷。”老子于此再次回应了周秦之间“文敝”的问题——与“僿”、“大伪”之智巧不同,真正的贤才甚至表现出“若拙”、“若讷”的特征。
“大巧”“大辩”,又到底只是人才品质之一种。老子“不尚”“不偏私”之人才观下,自然不会将“贤”之标准固定于此。是故于《道德经》第三十三章,老子曰:“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这里的“自知”,即是人对其自身之“德”之理解与运用。老子之“德”,即一物之内在本性、或即其天性。[ 石丽娟:《“德”的镜像:老子思想解读》,江淮论坛,2022-3,第125-130页。]可知老子之“贤”、人才,亦即无固定之标准,惟其能知晓并发挥自身之“德”、天性即可。
而“知人者智”,则又反映了老子对待人才的态度。其恰在于了解人才之“德”,并使其发挥至正确之位置。是故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道德经》第二十七章),老子不仅“不尚贤”,他的追求是让人皆能人尽其才,让人皆能在正确的位置发挥自己的“德”,让每个人都成为“贤”,而非以不“尚”弃之。此即所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经》第二十五章)。有道的“圣人”不弃人,而让每个人都成为人才。因此其不需“尚”,无非“以百姓为刍狗”(《道德经》第五章),其对人才之需求自然能满足,其人才秩序自安然。这或许就是老子“不尚贤”之人才观、以及“不尚贤”与春秋战国时期对人才之空前需求之间的平衡。
结语
老子之“不尚贤”,并非“尚不贤”,而是对“尚”之主观专断、“尚”之偏私、“尚”带来的“争”与“大伪”之反对。与愚民恰恰相反,“不尚贤”追求的恰恰是让每个人能在正确的位置发挥自己的“德”,让每个人都成为“贤”,从而进一步解决春秋战国时期对人才空前需求之问题。这反映了老子人才观与“道”的内在统一、以及其彻底意义上的平等色彩。
老子“不尚贤”之论,亦实是对一切以“尚”为名而驱民相争的深刻警示,因而具有更为普遍意义之价值。在标榜与追逐易成常态的时代,这一思想提示我们:吾人评价之标准不当以一尺量尽天下,不使一途耗尽人心;守护不过于外求的“自朴”、寻求自身之“德”,或许比急于确立标榜与规范更具长远之益。
参考文献
[1]杨伯峻译注:《论语译注》,2018,中华书局。
[2]谭家健,孙中原译注:《墨子今注今译》,2009,商务印书馆。
[3]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2016-5-1,商务印书馆。
[4]王弼注,楼宇烈校释:《老子道德经注》,2011-1,中华书局。
[5]王卡校,河上公著:《老子道德经河上公章句》,1993-8,中华书局。
[6]司马迁撰,裴骃集解,司马贞索引,张守节正义,赵生群修订:《史记》,2014-8,中华书局。
[7]蒋锡昌:《老子校诂》,2026-3,上海古籍出版社。
[8]冯友兰:《中国哲学史》,2011,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9]余英时:《反智论与中国政治传统———论儒、道、法三家政治思想的分野与汇流》,《中国知识分子论》,1997,河南人民出版社。
[10]邓伟龙:《老子“不尚贤”辨》,2021-1,诸子学刊。
[11]石丽娟:《“德”的镜像:老子思想解读》,2022-3,江淮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