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您还未登录,请
  • 发布时间:2026-01-04 21:29:24
    浏览 123    回复 0
    clipu
    会员

    法律的边界

    整理一下这些天发生的事吧。

    首先是好友之间发色图违法,其次是网络文明用语规范,再其次是广电整改ai魔改历史名著题材。这几件事其实可以放在一块说说。

    法律是以保障人的自然权利为目的的一整套观念系统,人的自然权利包括财产权、身体权和自由缔结契约的权利,自然权利不是法律赋予的,而是天赋的。自然权利先于法律存在,先于利维坦存在,是人类为了保障自然权利而让渡给国家部分权力,这就是法律的合法性来源。

    那么法律如何保障个体权利,同时又不侵犯个体权利呢?答案在公权和私权。人在公共领域内受到法律的约束,在私人领域内,只要不对他人造成影响,做什么事都可以。人在私人领域内有不被他人干预的自由,这就是以赛亚.柏林的消极自由。

    公法僭越到私权,则意味着个人自然权利被践踏,这违背了“法律保障人的自然权利”的初衷,打破了法律的合法性。法律的合法性前提是人们的同意,人们不同意的法律当然不能被执行。(这里只在逻辑上论述,不在事实上论述)。

    网络文明用语规范也是一样的道理,可以禁止脏话,这在技术层面上完全不是问题,但产生的就是新的脏话。“傻哔”不让说就说“傻福”,“你妈”不让说就说“你冯”,如果只允许人们说一句话,那么那一句话一定会变成脏话。(当福替换了逼,不知道大家看着春联上的福,是否会不忍直视。)

    接着就是ai魔改历史名著,诠释了什么是“坏人绞尽脑汁不如蠢人灵机一动”。想让名著死的最好办法,就是禁止任何人以‘不正经’的方式打开它。琴棋书画高尚吧,没人魔改吧?一边凉快去,新生代不跟你玩。相声不允许粗言秽语了,删了两百多剧本,你想高雅,想阳春白雪,我就回我的下里巴人,大家各走各的道。

    文娱创作中,解构本身是一种重塑,只能给文化产品带来新的生命力的,禁止二创,与其说是保护名著,不如说是切断了与现代的联系,加速了它的死亡。互联网行业开辟了个新赛道,偷着乐还来不及呢,结果给封了,创作者、平台、观众,大家都不高兴。想不出谁是受益者,不能是灵机一动者的kpi吧?

    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当然这些条例大概率不会实行下去,最后只能不了了之。如果真落实了也没关系,历史是一位温柔的老师,他不介意再教一遍,只是收取的学费不予退还。

    所有评论(0)
    请文明发表评论,恶意辱骂/诽谤,发布广告者封号处理
    反馈意见